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在G50沪渝高速忠县收费站查获一起假借拼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案件,涉事私家车长期高频往返主城与忠县载客牟利,执法部门依法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查处现场(重庆交通执法总队供图)

当晚夜间,执法人员在忠县收费站开展路面例行检查,对驾驶人彭某某驾驶的渝AFXXXXX小型普通客车开展核查。该车行驶证标注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私家车,核定载客6人,现场核查实载6名人员。驾驶人彭某某虽持有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但涉事车辆未办理任何道路运输营运手续,不具备合法客运经营资质。

经现场询问、调取手机记录及高速通行数据多方取证,执法人员还原完整违法事实。彭某某通过网络拼车平台发布出行信息,招揽5名乘客从重庆主城区前往忠县,约定单人车费70元,全程合计收取车费350元。乘客均选择线下微信转账方式向彭某某支付费用,交易流程具备较强隐蔽性。

执法人员核查彭某某手机收款记录发现,其长期存在大量密集车费收款流水;结合高速通行后台数据统计,该车近期每月高速通行次数达46次,高频跨区域载客轨迹,佐证驾驶人并非顺路分摊出行成本,而是长期依托拼车平台招揽客源、有偿从事客运经营,已构成非法营运。

据彭某某本人陈述,最初因个人家事需要频繁往返主城与忠县,打算顺路载客分担油费、过路费等出行开支,后期受经济利益驱使,逐步改变合乘初衷,将有偿载客作为获利渠道,最终触犯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合法私人小客车合乘与此类假拼车非法营运存在明确区分标准。合规顺风车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基础,不以盈利为目的,仅适当分摊燃油、通行等直接出行成本。而本次查处的违法车辆,收费标准远超正常出行分摊费用,且车主以载客获利为主要目的,属于典型“假合乘、真营运”。

非法营运私家车未投保营运类专用保险,车辆不按营运标准定期安全检测,从业人员不受客运行业规范监管。一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乘客人身、财产损失难以得到完整赔付,维权流程复杂。市民出行应选择正规客运班车、合规巡游出租、备案网约车等渠道,切勿贪图低价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来源:重庆交通执法总队)

编辑:白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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