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状元小学门口,一辆满载乘客的奔驰商务车(车牌渝 CK56**)引起了交通执法人员的注意。经查,该车驾驶员全某在未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3元/人的低价顺路载客近一个月,最终因非法营运面临法律处罚。

交通执法现场(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供图)

据了解,驾驶员全某日常需从歇马街道小湾村前往北碚城区采购蔬菜,一个月前他觉得空车往返“浪费油钱”,便萌生了顺路载客补贴油费的想法。他面向附近需清晨进城的居民提供接送服务,3元的票价仅比公交车高出1元,凭借价格优势,该车“基本每天都能坐满”。全某坦言,自己心存侥幸,认为“这么早执法人员肯定还没上班”,本想顺路挣点小钱、过把“载客瘾”,没想到还没赚够油钱就被查获。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全某的行为已构成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面对处罚,全某懊悔不已,不仅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还坦言想到正在名牌大学读书的儿子,“感觉特别对不起孩子,给他抹黑了。”并当场保证今后将遵纪守法,绝不再犯。(来源: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

编辑:白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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