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江新区白杨路与黄山大道交叉路口,张某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与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了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张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正常直行车辆发生碰撞,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某不但要受到交通处罚,还将自行承担受伤的医疗费用及全额赔付小型客车的维修费,共计金额高达10余万元,对此,张某后悔不已。
交巡警提醒:交通规则是守护生命的“安全网”,每一次信号灯前的侥幸,都有可能让自己与他人置身险境。请广大市民无论驾车、骑行还是步行,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让一时疏忽成为人生的“红灯”。(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宣)
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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