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月13日消息(记者王海)1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重庆江北嘉陵公园观赏鱼池中大量观赏鱼死亡案件已查明,系该公园一游乐项目经营者李某(男48岁)所为。经查,因观赏鱼池经营人在该公园内开设有与李某同类的游乐项目,且收益较其更好,遂李某心生不满,于11日19时40分许,将家中用剩的蔬菜杀虫剂倒入鱼池,致大量观赏鱼死亡。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情通报(微博截图)
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双律师表示,李某因个人私怨,蓄意朝鱼池投放有毒物质,致使两千多斤观赏鱼死亡。从法律角度来看,其行为已显著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严重,存在极大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这两项罪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极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编辑:白刁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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