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北区大队接到“互联网+督查”政务平台转市民杨女士投诉,反映其在租车过程中遭遇某租车公司乱扣费的问题。渝北区大队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涉事公司,对投诉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处置。

调查发现,市民杨女士在今年8月通过某租车平台在某汽车俱乐部租赁了汽车,但在使用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已经通过保险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赔付)。事后租车公司仅通过微信告之但并未取得杨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通过杨女士的支付宝扣取了4553.25元停运、折旧、车损等费用。杨女士对公司的扣费标准不予认可,要求退还不合理费用。执法人员经过近3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涉事公司负责人最终承诺将按照合同上的有关协议对扣费重新进行计算,对不合理费用及时予以退还。

当天下午16时许,杨女士便给执法人员打了感谢电话,称经过执法部门的协调,其所反映的扣费不合理问题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郑羽)

编辑:姜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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