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4月9日消息 接网友投诉:本人在万州区海成·南滨上院C5-7-6购买了一套房,但是到了接房子的时间验收才发现有很多的质量问题如漏水,空鼓,墙面掉沙等。

  开发商说整改,但是整改的时间很长,所以我一直没能接到房那么,由于质量问题让我接不到房子,在这期间产生的物业费为什么物业要我给呢?我都没接到房子,房子还在开发商手里,房屋购买合同里也写了,由于质量问题没有按时交房的,开发商应该赔偿业主的损失,直到将房子整改好

  现在物业不找开发商要物业费,来找我要合理吗?而且物业说我不把之前的物业费交了就不给我接房,不给我钥匙,威胁我,为啥一个质量问题房,本来就没给我修好,让我接不到房子的情况下还要我给物业费?!

  跟进:目前该投诉已于2021年3月14日由重庆网络问政平台转交万州区相关部门。后续情况【焦点速递】将跟进关注。(文/周伟 吕小清 叶玲)http://cqwz.cqnews.net/ask/askDetail?id=41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