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至目前,浙江、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已开始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并出台相关实施指导意见。去年以来,市教委共收到群众咨询、建议实施春秋假的市长信箱邮件、来电共34条。2025年11月13-14日,荣昌区率先在全区71所义务教育学校和109所幼儿园试点推行春秋假,社会面反映比较平稳。

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市教委向各区县教育部门征求意见,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市教委征求了14个市级部门意见,在两轮征求意见基础上多次讨论并采纳意见,完善文稿,最终形成《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假期设置方面,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确定。原则上不在期中考试(半期检测)前安排春秋假。

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月27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cqjjc@cqedu.cn。(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官网)

编辑: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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