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发言人来了——2023年春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新闻发布活动在重庆市綦江区举行。来自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綦江区分中心、区房地产协会的4位新闻发言人发言,并就2023年春季房交会的相关政策回答市民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王京华摄)
据悉,本次房交会从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以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时间为准)。“个人购买綦江区内新建商品住房、车位、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綦江区财政局副局长陈明朗介绍,个人购买綦江区内新建商品住房、车位、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本次房交会期间,优惠范围不含二手房和限价商品房,个人申报住宅不超过2套、车位不超过2个、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不超过2套。
针对2023年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还研究制定了一些奖励优惠政策。
据綦江区房地产协会会长翁庆全介绍,针对个人购房优惠,房交会期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个人,参展开发企业按1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车位的个人,参展开发企业按8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和企业工人优惠,在綦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在綦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企业工人,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个人购房优惠政策外,参展开发企业再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针对新市民购房优惠,新市民在綦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以上符合条件的购房优惠外,参展开发企业再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
除此之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綦江区分中心主任罗德香还介绍,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无固定工作单位、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惠民制度。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杜万勇说,本次房交会,通过“政府搭台、房企让利、百姓受益”的形式,满足广大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曹花花 喻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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